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辅警和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2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辅警和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9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ZHT2024-03010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辅警和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项目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556,598.00本项目按投标下浮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范围为大于等于0.00%

采购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中标人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辅警和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项目

1家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或总公司出具的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以及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1125日至202412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02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2024 1209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以受理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02

五、磋商开启

时间:2024120914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一式二份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编号(HZHT2024-03010)、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提交时间)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或总公司出具的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以及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截图

9)提供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

注:

1所有页面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领取磋商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与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或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已登记投标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届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南路1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752-2868384

邮编:516000

采购代理机构:2024澳门原料网官网1688

地 址: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

联系人:先生、先生

联系方式:0752-2802611

邮编:516001

 

 

惠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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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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